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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军分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泸州军分区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军分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5〕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级各部门,省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思想教育
  今年对退役士兵的安置,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行安置就业、自谋职业和扶持就业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满腔热情为广大退役士兵服务,认真宣传国家有关退役安置改革的政策规定,引导广大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关心他们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及时报道安置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成功的典型,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加大政府调控力度,继续强化指令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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