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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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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和省部署,今年6月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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