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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  为了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省、市政府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2005年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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