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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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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5]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海区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区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为重点的审批制度改革,解决“中间环节办事难”的问题,区政府决定在区经贸局、环保局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程序的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改革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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