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15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编制本预案。 一、2004年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统计,2004年我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05万元,无人员伤亡,其中崩塌3起,均为小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地面塌陷3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45万元。地质灾害发生起数比2003年上升6起,直接经济损失较2003年增加2331万元。 2004年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鄂尔多斯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有90%发生在200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报的重点防治区内。在发生的34起地质灾害中,由于降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有3起,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有31起,分别占发生灾害总数的9%和91%,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2004年呈上升趋势。 二、2004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表灾害点 位 置类型及 数 量灾 情诱发原因规 模发生时间经济损失 (万元)鄂尔多斯市地面塌陷 (12)续发3000采空特大型包 头 市滑坡(3)2004年 3—8月60切坡、 融冻小型地面塌陷 (12)续发240采空中型赤 峰 市地面塌陷 (3)续发180采空中型锡林郭勒盟地面塌陷 (1)续发150采空中型呼伦贝尔市地面塌陷 (1)2004年4月50采空小型阿 拉 善 盟地面塌陷 (2)2004年5月25采空小型 二、2005年地质灾害预报 根据对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和气象资料的综合分析,2005年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一)阴山山地大青山至乌拉山南麓中低山丘陵区。即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卓资县,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石拐区,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