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今年下达给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现将2005年度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按照《泸州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泸市府办发[2004]94号)文件精神,请各目标责任单位分别于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年终目标考核自查报告。年终,市政府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附件: 12005年度各区、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定量、定性目标考核任务(略) 2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目标考核任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分100分) 1指导全市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000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4050”等救助对象再就业 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任务,负责会同并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10分) 2全面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继续执行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滞后的重点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工作;(10分) 3指导各区县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对符合再就业政策就业型企业核发《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负责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的审查、审核工作;(10分) 4负责街道、乡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其进一步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督促其尽快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10分) 5按照劳动保障部“三化”建设试点城市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现“一站式”就业服务,年内实现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