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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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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建筑[2005] 45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驻津建管办,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的精神,快速提升本市建筑业农民工总体素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从2005年6月份开始,本市将大力组织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目前,在我市建筑业从业的农民工已达25万余人,其中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接受过建设职业技能培训,90%为无证上岗,对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隐患。2004年,全市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死亡人员的85%是农民工,同时因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低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大力组织农民工进行建设职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权法律知识的培训,是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具体体现,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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