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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OO五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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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郯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OO五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土地开发整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措施。随着全县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县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2005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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