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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西部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西部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西部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国西办综(2005)7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现就如何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4日在西部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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