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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第十次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单位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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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第十次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单位人员的决定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77号),市政府决定,授予《复杂特困条件下高瓦斯煤层群瓦斯抽放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等27项科技成果为市第十次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其中特等奖1项,奖金5万元;一等奖5项,各发奖金2万元;二等奖8项,各发奖金1万元;三等奖13项,各发奖金5000元。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获奖单位和人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加强技术创新,勇攀科技高峰,为我市的科技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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