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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14号


有关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 关于进一步治理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关于进一步治理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水源地污染治理的议案》(第 2号),改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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