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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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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遂府办发[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指峰、云岭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吉府办发[200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相结合,与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政策引导、行政推动、经济调控、技术服务为主要手段,逐步形成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企业生产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绿色、生态、高效”,逐渐建立我县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构建和谐平安遂川,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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