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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办[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2003年第4号令)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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