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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地税函[2005]109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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