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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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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继续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05年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食品放心工程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围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2005年食品安全工作具体方案,于6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具体方案上报市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内)。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05年扬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05]45号)精神,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果,结合实际,制定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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