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村民自治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以真实、公正、规范、便民为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内容真实、运作规范、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 (二)基本要求 “两公开”工作应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发挥“两公开”民主管理的优势,着眼于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着眼于有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严格规范“两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开范围 乡镇政务公开范围包括乡镇政府机关、乡镇部门、县级延伸到乡镇的部门及医院、学校等。村务公开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的公开。对关联内容,乡镇、村、组对应公开,实行乡镇、村、组三级联动。 (二)规范公开的形式 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要设立比较规范的固定公开栏。此外,村务公开还可辅之以会议、广播、印发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有条件的村民小组还可设立组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延伸到村民小组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