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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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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9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巩固成果、拓展内容,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突出成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整治,扎实推进“诚信日照”建设,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一)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大宗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优、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名优企业和优良品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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