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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5]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拟定的《盘锦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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