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府办发〔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南充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南充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充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字(2005)17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05)34号)精神,组建南充市经济委员会(挂南充市乡镇企业局、南充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市经济委员会(简称市经委)是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原市经贸委承担的工业经济行业规划、经济运行调节、工业企业行业管理、技术改造职能;原市乡企局承担的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管理职能、民营经济指导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1、原市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划归市国资委。 (1)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2)研究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 (3)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2.原市经贸委国内贸易管理(包括培育和完善流通市场体系,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报废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租赁、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茧丝绸协调、对外经济协调(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