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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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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5-21
【实施日期】 2005-05-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拟订的《关于落实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落实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二OO五年五月十七日)

  为全面落实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搣公开、公平、公正攠的原则,将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规定落到实处,维护广大独生子女父母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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