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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产业集聚加快形成特色工业集中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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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2
【实施日期】 2005-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产业集聚加快形成特色工业集中区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 为实现招商信息、资源共享、引导项目向县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集中区集中集聚,促进全县各类工业集中区集约化开发、特色化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定位
  县经济开发区以汽车与零部件、新型材料、食品加工、医药四大产业为主;永阳、柘塘镇以机械制造与轻纺产业为主;东屏镇以家俱与玩具产业为主;晶桥镇以特种金属材料与精细化工产业为主;白马镇以轻工、食品加工产业为主;石湫镇以机械刀具产业为主;洪蓝镇以电光源产业为主;和凤镇以医疗器械、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符合“环评”和“安评”要求的化工类项目首选进入晶桥观山精细化工集中区,县经济开发区和其它镇原则上不得新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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