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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都昌县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都府办发[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5-22
【实施日期】 2005-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都昌县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都府办发[200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驻县单位: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都昌县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都昌县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结合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质量
  产科建设及产科服务质量是农村住院分娩工作的关键,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中心卫生院要继续完善产科建设,县中医院和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2005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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