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2005~2010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5年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大庆市2005~2010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大庆市2005~2010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保障消费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和《大庆市农业发展计划》,就推进实施全市2005~2010年农业标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构筑大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高地为指针,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为目标,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实施”的方针,建立适应我市农业发展的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为全市农村经济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主要工作目标:经过6年的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和无公害生产基地的认定工作;建立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实现主要农产品基本依照标准生产、加工、贮存、销售,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培植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名牌农产品。 主要推进步骤:第一阶段(2005年~2007年)。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一批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建全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初步形成标准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和检验检测格局,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对农业标准化建设得到进一步的认识和认可,标准化生产和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业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种植、养殖环境得到完善,依靠标准化种植、养殖的农民初见收益。第二阶段(2008年~2010年)。力争用3年的时间,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和检验检测规程、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种植面积达80%以上,90%以上的农、畜产品按标准生产,按标准检验检测,按标准流通。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产业信誉和知名度越来越好,初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群,培养一批有影响、产值超亿元的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逐步成为全市主要的经济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