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提出的《关于落实黄石市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有关待遇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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