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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潮州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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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潮府办[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潮州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潮州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潮州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005年广东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至2005年底,基本完成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加强食品市场的食品监督监测工作,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达到5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达到90%以上。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至2005年底,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达到GSP要求;县城区以上零售药店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覆盖全市85%以上的行政村;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率到达80%,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农产品初级生产环节的整治。要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重点开展“四项”整治,即:开展对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开展对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开展对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开展对高毒高残留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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