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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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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州农村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截止5月20日,全州共发生火灾160起,死11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143万余元,其中重大火灾1起,火灾事故各项指标较去年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连续发生的农村老、弱死人火灾事故,影响较大。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省、州抓好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州“4?28”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夏季防火工作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狠抓农村消防宣传和防火灭火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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