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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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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57号)精神,州政府去年下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政府系统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凉府办发(2004)77号)。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都相继开展了自查工作,但还有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自查工作不彻底。为推动我州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迎接国家年底对市州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省政府5月13日召开的“市、州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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