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0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推进依法行政,使市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出差(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七、市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的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九、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十、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决定,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市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二、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四、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保持社会稳定。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