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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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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工交发[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工交办)、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公司)、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了200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暨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改委对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十分重视,马凯主任在讲话中,从充分认识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形势的严峻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增加电力的有效供给;以及加强需求侧管理,确保安全顺利迎峰度夏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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