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制定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政策措施,解决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受身体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面临着很多突出的困难,亟待解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的扶贫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加大对残疾人的政策扶持力度。重视科技扶贫助残工作,坚持“重点扶持,以点带面,单项突破,整体推进,逐步辐射”的指导思想,按照“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收益大”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司加农户”基地辐射等有效方式,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安排一定数量残疾人参加劳动的种养业、加工业的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要充分发挥服务社作用,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性服务。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对残疾人特色农业基地进行重点帮扶。要建立多渠道的扶助贫困残疾人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扶贫投入,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切实提高贷款到位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条件得到贷款扶持。要积极推行残疾人小额贴息制度,在用足用好省级残疾人扶贫贷款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