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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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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价房〔2005〕14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价房〔2005〕143号
 
 
各市、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建设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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