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发[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5]83号 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以下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