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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洪政办发〔200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里江农场,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意见


  我县被省农林厅列为全省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之一。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产过程污染控制为重点,以整体推进为契机,加快我县无公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农产品”、“安全农产品”。
  二、目标任务
  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已经认定的基础上全部认定。其中: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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