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劳动保障局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开展城市文明交通“三让”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指标连年下降。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为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紧抓好,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
  (一)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