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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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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发[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

  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将于2005年6月15日至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本届"哈洽会"增加国家商务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主办单位,由区域性展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为确保本届"哈洽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动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以国家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为契机,以全面提升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水平为目标,以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南联北开,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进出口贸易水平,拓宽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领域,打造"哈洽会"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推动"哈洽会"向世界著名国际博览盛会迈进。
  

  二、组展方式
  第十六届"哈洽会"继续实行省、市组团(我省为市、地组团),专业化布展。展馆设绿色特色食品馆、高新技术馆、机电馆、家具家居馆:医药馆、化工馆、轻纺馆、老工业基地合作项目馆(含产权转让、对外合作和旅游)、港澳馆和外国馆(含俄罗斯专馆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专馆),分别由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报名参展。我市将继续组织交易团参会,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参展、洽谈。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完成客户邀请及招商招展工作
  1.广泛邀请国外客户。本届"哈洽会"我市邀请国外(含港澳台地区)客商1500人,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他跨国公司和知名大企业60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外经贸企业要及早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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