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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在2005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8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全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通过对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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