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黑河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为保证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保护农村生产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人员专业素质较高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