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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交通部等8部门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办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交通部等8部门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5]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部等8部门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5]4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部等8部门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5]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交通部等8部门《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交公路发[2005]8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八日


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交公路发[2005]89号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等八部委,从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半年多来,经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合法装载车辆的运输成本明显下降,运输效益明显增加,运力结构得到初步优化和调整,治超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地方工作力度减弱、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大吨小标”车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个别路段出现交通堵塞,治超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全国治超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经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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