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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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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 为了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法规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5年]26号)精神,结合自治州法规宣传发行工作实际,现就2005年自治州法规宣传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规宣传发行工作
  2005年法规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三次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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