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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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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5〕79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5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办好2005年乌洽会,对于促进自治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今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第十四届乌洽会取得更大的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5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2005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2005年9月1日至5日
  三、地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
  四、主题: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扩大招商引资、外引内联、内外经贸合作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中西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促进自治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
  五、主要内容:
  1.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
  2.洽谈对外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范围包括:粮油食品、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机械设备、石油化工、家电信息、汽车及配件、建材家居、五金矿产、有色金属、医药保健器材等。
  3.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承包、农产品加工包装、生物医药、能源矿业开发、城市环保、高新科技协作、企业产权交易。
  六、办会方针:务实、创新、规范、节俭。
  七、规模和展区:展厅总面积25000平方米,国内外参展企业900家以上。馆内设标准摊位(3米×3米)1100个,馆外设食品包装塑料机械展棚位160个(南广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3300平方米(北广场)。室内展馆设综合展区和专业展区。综合展区包括:中心特装展区、外国展区、省区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专业展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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