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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149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2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05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督查到位。要继续完善各项再就业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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