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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延边国际会展中心设立地方产品常年展示厅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电〔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延边国际会展中心设立地方产品常年展示厅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5〕7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经委、商务局、延边国际会展中心:
  近几年来,会展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进一步发展我州的会展经济,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延边国际会展中心设立地方产品常年展示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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