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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等六部门关于黔东南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等六部门关于黔东南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5〕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安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盐务管理局《黔东南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黔东南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州一些地方(特别是毗邻湖南、广西的地方)私盐问题日益突出,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严重扰乱了盐业市场秩序。为严厉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省领导的指示,决定从2005年5月下旬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公安、质监、发改委、卫生、盐政等部门配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取缔私盐加工、储藏窝点,严查私盐运销行为,堵住私盐货源;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查办盐业违法大要案件,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盐业市场正常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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