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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在本市开展长输和公用管道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在本市开展长输和公用管道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2001】47号)的要求及相关布署,决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本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长输和公用管道的普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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