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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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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国税发〔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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