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政发〔2005〕2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北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北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对市内基础设施进行投资或经营管理,形成多元化投资结构,提高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