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引进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海西的开发和建设,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投资环境,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的意见》(青政(2005)1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确保“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及海西州委九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好投资环境建设中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办事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打造“信用海西”、“平安海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招商引资工作水平,促进全州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结合省政府在全省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的意见,以“服务零障碍,环境零缺陷,办事无梗阻”为基本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使全州的投资环境总体上得到明显改善,投资者的投诉率明显下降,投诉案件办结率明显提高,投资环境更加宽松,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服务更加优质,效率明显提高,竞争更加公平,投资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引进吸纳更多的投资者来海西投资开发,共同加快推进海西的开发建设和工业化进程。 三、投资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 投资环境的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紧紧围绕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