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05〕13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各项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