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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州府办发[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5]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黔西南州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黔西南州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 动 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共青团省委《转发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宣传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于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创建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2005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为期1个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2日、6月26日。

  四、组织机构及活动形式

  1、为保证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付贵林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 智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泽春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启新 州安监局局长

  田 宁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叶国 州总工会副主席

  罗佐臣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

  成 员:徐健生 州煤炭局局长

  王耀富 州教育局局长

  蒋明元 州公安局副局长

  翟东风 州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志 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白志元 州交通局副局长

  肖永麟 州建设局副局长

  潘 然 兴义供电局局长

  谢培德 州电视台台长

  袁 兵 《黔西南日报》社总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谢启新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3222411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主要包括:宣传咨询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政府主要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电视台播放电视专题片及公益广告;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知识竞赛、游行等。

  五、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尤其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采取举办知识竞赛、开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

  2、6月1日,州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各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报道“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情况;相关单位悬挂宣传标语;电信公司、联通和移动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手机短信。

  3、6月1日和6月15日相关单位分别在主要街道、商业区、广场等公众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和公益广告,张贴各种安全生产宣传画,气象局用氢气球在街心花园悬挂2幅标语。

  4、“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求,组织各单位认真参加省组委会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卷活动,组队参加省组委会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

  5、6月12日、6月26日,州委宣传部、州安监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总工会、共青团州委在街心花园举行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州直有关单位在指定地点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2日向小学生发放“小黄帽”并举行游行活动。

  6、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电视台制作并播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内容由州安监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州交警支队负责提供。

  7、6月下旬,公安交警、消防或本校教师给全州各中小学上一节安全教育课。

  六、活动要求

  1、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为主线,将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形成“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环境。

  2、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3、各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可通过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强化人们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4、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的安全文化,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抓好,抓出实效。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工会、团组织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5、在安全宣传咨询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采取在街道、广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6、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无”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切实达到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的目的。

  8、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所需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请直接与贵州博才广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邓红利、张玲、旷兰建。联系电话:0851-6891687。

  9、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把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8日前)和活动总结包括音像资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

州直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安排:

1、州政府领导作电视讲话。

2、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向各手机用户发送开展“安全生产月”短信。短信内容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提供。

3、州报社、州电视台记者到各单位及街道采访,报道安全生产专题新闻。

  二、游行活动安排

1、集中时间:参加游行的人员必须在6月12日上午9:00在兴义师专体育场集中。

2、游行时间:2005年6月12日上午9:30-10:30。

3、游行线路:兴义师专→东风旅社→通灵宾馆→州电信公司→盘江宾馆前交叉路口→盘江东路沙井街口→街心花园(观看学生表演韵律操)。

4、组织单位: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5、人员组成:

第一方块:由州政府领导及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州质监局10人,州工商局40人组成。召集单位:州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方块:兴义市向阳路小学100人腰鼓队,戴小黄帽,召集单位:州教育局。

第三方块:兴义市一小100人腰鼓队,戴小黄帽,召集单位:州教育局。

第四方块:公检法司组成100人方块。召集单位:州政法委。

第五方块:兴义师专100人,召集单位:州教育局。

第六方块:黔西南州职业技术学院100人,召集单位:州教育局。

第七方块:兴义供电局30人,州电信公司30人,州移动公司20人、州联通公司20人,共100人。召集单位:兴义供电局。

6、州武警支队抽14人负责打横幅,横幅由州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

7、游行车队安排:州消防支队出一台指挥车,三台消防车,消防战斗员着灭火救援服。烟厂出一台消防车及一个班人员。车队走在第一方块前。

8、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持游行线路的交通秩序。

9、横幅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平安是福;强化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10、游行服装不作统一要求,但有制服的单位必须统一着制式服装。

  三、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街心花园咨询点):

1、形式: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咨询。

2、参加人员:州政府分管领导、州委宣传部领导、州安监局领导、州广播电视局领导、州总工会领导、共青团州委领导及相关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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