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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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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05-25
【实施日期】 2005-05-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粮食直接补贴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粮食结构优化调整,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为了做好2005年种植小麦、玉米、谷子直接补贴,现将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晋城市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直接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农业部门要负责种植面积的核定,各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粮食直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1、晋城市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
  2、晋城市2005年粮食直补计划面积资金安排表(略)
  3、晋城市粮食直补工作领导组成员调整名单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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